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当
取保候审流程完结之际,最高可持续十二个月。换言之,若此阶段仍未发生任何导致撤回案件侦查、
起诉及审判的行为,且也未发现应追究
刑事责任的情况,理论上讲在此期间内即能走完全部法定程序。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何时
解除取保候审还需要依据案情的实际情况以及司法机构所作的判断。如遇
取保候审期限已届满而无任何法律规定的延期情况时,应当适时解除取保候审,同时向当事者和相关单位予以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