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多部法律
法规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依法准予
办理取保候审事宜:
首先,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涉嫌的
罪名可能同时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罚金这几项
刑罚;
其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能面临
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
处罚,但若在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之后,能够确保其不再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则也可以考虑为其办理
取保候审手续。至于网逃人员在
投案自首之后,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这主要取决于实际情况。如果网逃人员在
自首之后,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经过深入调查与分析,发现其自首行为足以体现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能够有效避免其再次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他们很可能会考虑为该网逃人员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然而,最终是否能够批准取保候审,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
司法机关的专业判断进行综合评估。如果网逃人员在自首之后,其
犯罪行为可能导致其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处罚,而且有足够的
证据显示其自首行为并不能充分证明其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或者无法有效降低其再次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可能性,那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他们可能不会批准为该网逃人员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因此,网逃人员在自首之后,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需要根据具体案情以及司法机关的专业判断进行综合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