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之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所采取的
保释等候审判的最长时长为12个月。当在这一期间内,无论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抑或是人
民法院倘若发现不能对其进行
刑事追责,或者是保释等候审判的期限已满,便应立即解除保释等候审判。这便意味着,若在执行保释等候审判的37天之后,相关机构认定无法对其进行刑事追责或者是认为保释等候审判的期限已经期满,那么就应该解除保释等候审判。在解除保释等候审判之后,是否还会面临
判刑的问题则要视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的适用而定。如果案件仍然处在调查、
起诉以及审判的过程之中,并且
证据确凿,那么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仍有可能被判处
刑罚。然而,最终是否会判刑还要看案件的具体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