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针对
盗窃罪这一
违法行为,其
刑事定性以及相应
刑罚程度的评估往往与被盗物品价值规模密切相关。举例而言,若涉案
盗窃金额仅为数百元人民币的话,在普遍情况下,该案件尚不足以符合该
法规所定义的"
数额较大"这一定义标准,因而不适用与该违法行为相关的
量刑条款。然而,即便盗窃金额相对较小,但若存在多次实施
盗窃行为等其他相关
犯罪情节,则需根据实际情况,有可能适用于其他相关条款或规定。若经查证,
涉案金额确实微乎其微,且无其他严重情节,那么该案件有可能无法构成
犯罪,或者仅需承担较轻微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于涉及到盗窃金额仅为数百元人民币的案件,我们必须结合具体案情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