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可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境:
首先,
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
其次,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同时如果可以采用取保候审而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时,也适用取保候审制度。需要注意的是,此项条款并未明示必须在
拘留之后才能进行取保候审。因此,即便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尚未
被拘留,但只要其满足上述
取保候审的条件,便有权依法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综上所述,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未经拘留亦可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