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对于
盗窃行为的
刑事责任认定,不仅需要考虑所涉及财产的价值,同时也须衡量
犯罪者的
犯罪情节等多方面因素。特别地,对于
未成年人实施的
犯罪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的第十七条以及第十七条之一的明文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可以依法对其予以从轻或
减轻处罚。因此,若某名未满成年周岁的涉案人员涉嫌严重的盗窃罪行,而无任何其他应当加重
刑罚情形,根据现有的法律框架,对于该类行为最轻的
刑事判决则可能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合并或单独处以
罚金,然而,具体的判罚结果仍需综合案件实际情况及法官所行使的自由裁量权进行最终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