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这一制度的适用对象主要为
刑事诉讼中的
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它是为了确保他们不逃避相关司法机构的侦查、
起诉及审判活动,在最大程度上
保证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但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措施,但其本身并不意味着
当事人将必然面临牢狱之灾。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司法机关仍需继续进行案件的侦查、起诉与审理工作,且不得中断。若在
取保候审期间发现不应再追究当事人的
刑事责任,或者
取保候审期限已届满,那么就必须立即
解除取保候审。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条并未直接阐明取保候审之后是否需要实际服刑。
实际上,是否需要入狱服刑,往往是在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最终的判决结果来做出决定的。如果法院判定被告人有罪,那么他可能会面临相应的监禁惩罚;反之,如果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或者给予其免于
刑事处罚,那么他便无需入狱服刑。因此,是否需要入狱服刑,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审理结果来作出判断,而不能仅仅凭借取保候审这一程序来进行简单的推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