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如此。
针对
婚内出轨引发的
离婚案件,其对于
财产分割产生了必然的影响力。
在离婚的过程中,夫妻双方应当正式地进行关于
共同财产的协商解决;
若协商无果,则需由业已设立的法律机构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实行有利于保护子女权益,女性利益以及无过失一方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公平公正的判决处置。
如果正是由于婚内出轨的行为使得
婚姻破裂,那么无过失的一方在离婚的过程中便有权要求给予补偿性的
离婚损害赔偿。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