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并无特权实施停水或断电之行为。
若有业户由于未能及时支付物业服务费用而产生违约行为,那么他们正是违反了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相关物业服务协议。
面对此类状况,作为物业管理公司理应依据双方所签署的契约条款,向违约的业户提供履约压力以督促其支付欠款,或者选择通过适当的司法程序来寻求问题解决。
无论如何,现行的法律
法规均未授予物业管理公司以此手段“强制”收楼、切断水电供应等权利。
《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违反约定
逾期不支付
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
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
起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