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断一方借款进行投资能否被视为
夫妻共同债务时,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妥善处理。
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情形及其
处理方式:
1、假设借款被用于日常家庭开支或投资,那么这部分款项便可被视作夫妻间的
共同债务。
此时,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二人同时主张债权。
2、倘若借款并未被用于家庭生活开支或者投资,那么它们将不能归入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仅能单独向负债方提起追偿申请。
然而,如果债权人有足够
证据证明该笔
债务实际上被投入到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过程中,或者其来源于夫妻双方达成的共识,那么法官有权将其认定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进而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