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七条之一的明确规定,当年满七十五周岁的
犯罪嫌疑人故意实施
犯罪行为时,法律可以给予其适当的从轻或减轻惩罚;而若为
过失犯罪行为,则也应得到相应的从轻或减轻惩罚。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条款并非直接适用于年仅17周岁的
青少年犯罪领域。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详细规定,对于年满十四周岁至十八周岁之间的青少年犯罪者,法律应当给予其从轻或减轻惩罚的待遇。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关于
抢劫罪的具体规定,尽管青少年犯罪者通常会被考虑给予从轻或减轻惩罚的处理,但是否能够实现这一点,还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其中包括
犯罪的性质、情节、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青少年犯罪者的主观恶性等多方面因素。因此,针对17周岁的青少年涉嫌抢劫罪的特殊情况,我们可以参照
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
法规,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是否给予从轻或减轻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