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
刑事法律制度,为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提供了一种暂缓
羁押的方式,虽然免去了他们在监狱中的生活,但是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规则与约束。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可能被判处相对较轻
刑罚或者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不会产生危害社会行为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才有资格适用这一制度。至于取保候审能否直接预示着是否会面临监禁,亦即是否会遭受到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惩罚,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取保候审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审判过程中能够继续参与到
诉讼程序之中,而非对其刑罚作出预先判断。至于是否会遭受监禁,则要视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最终判决。因此,即便在同一天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批准,也无法直接推断出是否会面临监禁。最后的结论仍需等待案件审理的结果以及法院的判决才能得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