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行政拘留而言,逃避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
如若违反上级行政机关对您进行行政拘留的命令,那么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
法律制裁。
行政拘留时间可能会被迫延长,而且额外的罚款也是在所难免。
更为严重的话,甚至有可能引发妨害公务罪。
这将导致个人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是额外
罚金等。
当面对行政拘留的
处罚,我们应该明确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可行的途径。
积极应对并行使相应的法律手段,如申请
行政复议或发起
行政诉讼,以此来挑战不当的处罚决定。
绝对不能漠视处罚或者采取回避的态度,这样只会使得情况愈发严峻。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
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
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
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