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企业有义务向其员工支付
双倍工资:
首先,从开始
雇佣关系的那刻起,一满一个月而仍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以及
其次,当企业违反相关
法规,拒不给员工签署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
在后一种情况中,企业需要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期起,按月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关于企业违反规定不与员工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主要包括:
第
一,在延伸
劳动合同时,如果员工已经在此家用人单位连续为其工作超过了十年时间,此时员工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却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
二,用人单位在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营企业进行企业改革并重新制定劳动合同时,若员工已在这家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而且距离
法定退休年龄还差十年,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却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
三,如果员工连续两次签署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
续签之后,再次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仍然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