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以下三项要素之时,便可被认定为
寻衅滋事罪行:
第
一,自然人必须年满16周岁且具备承担相应
刑事责任的能力;
第
二,
犯罪行为对于社会
公共秩序造成了侵害;
第
三,
犯罪嫌疑人在主观上存在明显的故意心理,也就是说,他明明知道自身的行为可能导致社会秩序受到严重破坏,甚至还抱有希望并放任这种结果的出现。
《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
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