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
行政复议申请所需具备的要素:
首先,申请人必须是在具体
行政行为(如
行政处罚)的处理过程中,感受到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其次,必须明确被申请人的身份和资格。
第三,申请人必须提出具有针对性且具体可行的行政复议请求。
第四,负责受理申请的机关必须拥有相应的法定权限。
最后,若申请人对于特定行政行为已知情不满,应该在自知晓之日起六十个自然日之内
递交行政复议申请,然而在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况下,须按相关规定履行申请程序。
《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
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