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的情形下,
借贷关系可以被归结为一种
民事纠纷问题;
然而,在特定的情境之下,这种行为也有可能构成
刑事犯罪中的诈骗罪行。
识别
行为人在实施借贷行为过程中所持有的主观意图、其是否具有实际的偿还能力,以及其对所借资金的具体运用和安排情况等等,这些都是评估该行为人"借款不还"之性质时需要进行全面审慎考量的重要因素。
诈骗罪的基本定义是指:
行为人以
非法占有为主要动机,通过编造
虚假信息或者掩盖真实情况来欺骗他人,使受害者陷入误解以致"主动自愿地"处置自己的
财产权益,进而从中谋取到
数额较大以上的
公共财产或者
私人财产,这样一系列的行为就构成了我们所谓的诈骗罪。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