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对于
累犯、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及采用伤害自己或自我残害方式来躲避侦查的
犯罪嫌疑人,以及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行、
暴力犯罪及其他重罪的嫌疑人等,他们均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在决定是否给予取保时,应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1、罪犯可能会被判
管制、
拘役或依法独立执行
附加刑;
又或者可能会遭受到
有期徒刑以上的
刑事处罚,但有取保权利就能减少对社会的威胁;
2、涉嫌人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
3、警方需要实施
逮捕但又缺乏足够
证据的;
4、虽然案件可以在法定时间内结束审理,但仍需继续进行侦查和审判工作的;
5、持有合法出境证件且无须实施逮捕却有可能逃避侦查的。
针对涉及
数额较大的
盗窃案件,我们强烈推荐
当事人先行
赔偿受害者损失,努力争取得受害方的谅解。
此外,这自然也离不开律师和执
法人员以及
被害人之间的紧密沟通和协调,从而达成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