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岁就犯了
盗窃罪,实际上并不需承担严苛的
刑事责任,最多也只是让家长或
监护人好好管教而已,还有情况严重者,政府也可能会将孩子送去监管教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只有年满十六周岁的人才有法律责任可言,而十四至十六岁的
未成年人只对特定
犯罪负责,例如故意杀人、伤害他人致重伤或死亡等严重
犯罪行为,也包括了部分特定的
暴力性和财产型犯罪。
至于年满十四周岁但
未满十八岁的青少年,在他们犯下罪行时,理应从轻或减轻惩罚。
如因未满十六周岁而没能收到
法律制裁的话,那他们的家长或监护人就得尽职尽责地管教好;在更糟糕的那一种情况下,政府也可能做出相应决策,接手处理这个问题,将孩子送往监管教养机构受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
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
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