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提供关于如何在遇到
劳动纠纷时寻求合理解决途径的详细指南供您参考:
首先,请前往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常被称作原劳动局)内部设立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向其
递交劳动仲裁请求。
所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两份填写完整并经本人签名确认的
仲裁申请书以及一份申请人
身份证明
复印件;与您的主张有关的相关
证据复印件及证据清单副本各两份;如果涉及的是特许经营公司或
外资企业,还需要提供相应的
工商登记信息,但须注意,该项仅适用于北京地区。
当上述材料全部完备且符合规定要求时,
仲裁委员会将在五个工作日之内予以
立案受理,接下来会安排给
当事人举证期限以便收集论据,同时也给予对方充足的答辩时间。
在仲裁组召开正式会议审理案件之后,我们会尝试以友好协商的方式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若未能达成和解,仲裁院将会下达裁决书。
整个
劳动仲裁程序的处理时间大概在60天以内。
然而,如果您对裁决结果持有异议,您有权向法院提
起诉讼。
值得关注的是,在您决定是否聘请当地律师
代理您的案件之前,您仍可借助专业人士提供的远程指导服务来定制您的
劳动仲裁申请书以及列出其他法律文件如证据清单等。
更重要的是,尽管您处于
申请劳动仲裁的过程中,您仍然有权利继续在新的就业岗位上正常工作。
感谢您的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
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
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
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