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房屋抵押贷款在申请时需遵循特定规范与原则,这主要包括:
首先,
借款人须具备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身份,同时其年龄加上贷款期限应控制在65岁以内。
其次,借款人需备妥有效的
身份证明材料,例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相应的有效证件。
接着,借款者还需具备良好的个人信用纪录和诚实守信的还款意愿。
再者,借款人应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并拥有稳定可靠的
收入来源,以此来确保自身具备按时足额
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其次,用以
抵押的房产须具有明晰的
产权归属,同时需通过
国家法定标准的上市交易审核,且在抵押前不得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
抵押权益。
最后,借款人必须拥有所购买住房总价至少百分之三十(一般情况下)的自有资金投入,对于选购自用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小于等于九十平米的
购房者来说,自有资金的比例可稍微降低至百分之二十。
另外,借款人需要提供贷款机构认可的资产作为
抵押物或
质押品,或者设定具备足够偿付能力的
法人、其他经济实体,或自然人作为信用
担保人。
在此基础上,不同的贷款机构可能还有其独特的具体要求,比如指定的贷款额度、利率水平、贷款期限等等。
因此,有意向
申请贷款的朋友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政策
法规,确保您的申请符合各项规范。
《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
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
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
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