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存在
拖欠员工薪资之事实时,各利益方均可通过友好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若经反复商议仍然无法圆满解决问题,您有权向当地调停组织提出调解请求。
在此情况下,若您无意参与调解或调解不成功,或者在达成调解协议后未能按约定履行义务,您还可以选择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
仲裁结果有任何异议者,您完全有权利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同时请务必提供有力
证据以便于法庭辨析。
另外,值得特别提醒的是,如果
工资被无故拖欠且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未予妥为支付,则应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勒令有关单位限期支付
劳动报酬,并按照应付金额的50%至100%之间的比例标准,额外支付给
劳动者相应的
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
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
除名、辞退和
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