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方进行
公司注册之际,请您务必准备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首先是设立登记申请书,
其次为详细记录公司
董事、
监事、经理之
个人信息及住所之相关文件和关于其
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文件,再次就是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公司章程,接着是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是自然人
身份证明文件,
然后是已经取得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最后是其他有必要的申请材料。
在此,我们期待着与您共同完成公司注册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
例》第二十条
申请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
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
公司法定
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