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劳动
仲裁之后,对于
强制执行的具体流程我们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步骤:
首先是【审查
立案】环节,当人
民法院接到
申请执行书以及相关法律文书时,会对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阅,并评价该申请执行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同时也需要核实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全完整,内容是否清晰明了,
被执行人是否具备实际执行能力等关键问题。
接下来将会进入到【通知履行】阶段,人民法院会向义务人发出正式通知,要求他们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法定的义务,如果
逾期不履行,将会启动
强制执行程序。
紧接着要做的就是【准备强制执行】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种文书的起草和签署、法律文件的整理与装订等事项,以确保后续强制执行过程的顺利进行。
最后是【实行强制执行】,这是整个执行过程中最重要也是最实质性的环节,只要法院裁定下达,强制执行就能够依法进行。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
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