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S店的汽车
赔偿处理及
定损程序,其完整步骤包括:
在
机动车遭受
意外事故之后,及时向保险公司发
出警示并报告情况;待车辆受损部位送往4S店进行修复作业时,由保险公司、第三者以及4S店齐心协力,共同鉴定和确认损失;
接着,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开具定损证明;在机动车完成修理后,车主需向4S店提交相关证件以便于进行后续的事务处理;待车辆修缮完毕并且交还给车主之后,4S店有权
代理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最终,理赔款项将直接打入4S店账户以方便结算。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
被保险人或者
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