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万元
案值的
诉讼费用为2,500元这一事项,需要说明的是,财产案件的缴纳标准是依据
诉讼请求所涉及的价款或价值总额而定的。
具体的缴纳方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若索赔金额未超过一万元人民币,那么每起案件只需支付50元人民币的诉讼费用;
2、超过一万元但少于十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则需按照汇率2.5%的比例进行计算和缴纳;
3、对于金额大于十万元但小于二十万元的部分,同样按2%的比例进行缴纳。
此外,
案件受理费用由原告方、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以及
上诉人预先承担。
当被告提出反诉时,参照上述规定需要预先缴纳案件受理费用的,应由被告自行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涉及
追讨薪资报酬的案件可无需提前预缴案件受理费用。
同样地,有关
申请费用也由申请人先行预付。
在司法实践中,若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期间发现潜在的
刑事犯罪行为,并决定将相关案件
递交有关部门处理的情况下,
当事人预先缴纳的案件受理费用会得以返还;而如果相关民事案件在经转递后仍需继续审理,那么先前当事人已经预缴的案件受理费用将不再予以退回。
此项规定旨在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与透明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
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
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十八条
对
污染环境、侵害众多
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
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