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没问题!接到派出所的电话
传唤时,您是完全无需到场的呢!但是请注意哦,作为合法公民,我们都必须积极地配合有关机构进行调查哟!当需要传唤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话,经过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的明确批准,就可以使用
传唤证来启动这个程序了。
对于那些现场被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来讲,如果遇到人民警察,他们只要出示自己的工作证件,那么就可以使用
口头传唤的方式进行了。
不过啊,为了确保程序的严谨性和完整性,咱们还得在
询问笔录中特别注明这个情况才行!对于那些没有正当理由却拒绝接受传唤,或是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来说,以及根据法律规定也可以实行
强制传唤的其它
违法行为人们来说,就可以采取强制传唤的手段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
逮捕、
拘留的
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
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