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退
诉讼费的问题,我可以告诉您以下几点重要信息!
首先,对于那些最终被裁定为不予受理、
驳回起诉或者
驳回上诉的案件,我们无须缴纳任何受理费哦!
其次呢,提
起诉讼的那一刻起,您就得承担缴纳
诉讼费用的义务了,而这个费用主要包括
案件受理费以及其它
诉讼所需费用。
如果初审法院决定不受理或者驳回您的
诉讼请求,那么不必犹豫,他们会尽职尽责地全额退还您已经缴纳的案件受理费给您。
当您对初审法院的不予受理或驳回决定表示不满并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时,第
二审法院确认初审法院裁决,那么同样,初审法院也会毫不犹豫地退还您在初审环节所缴交的案件受理费哟~根据我国的法律
法规,若第二审法院撤销初审法院的裁定并决定将案件
发回重审,此时,他们也应该无偿退还您在上诉阶段缴纳的案件受理费给您。
如果您已经预先缴纳了所有应有的诉讼费用,但
终审结果却未能支持您的诉讼请求的话,别担心,审判机关会原封不动地退还您已经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
再者,请记住,有几种情况下,我们无需缴纳任何诉讼费用哦~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经过法院裁定为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或者驳回上诉的案件;
3.对于因不满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以及对
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案件;
4.
行政赔偿案件等这些情况都是不必支付费用的哦~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
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
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