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公积金方面,离职人员是有权将其取出的。
当员工终止与原单位的
雇佣关系时,只需要凭借正式解除雇佣关系协议以及特定一些区域所需要的
失业证明文件和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即可申请支取。
然而,并非所有的地方都对此类情况设定了明确的期限规定:
有些地方严格禁止两年之内的申请,还有些地方则设定了必须在两年之后找到新工作才能够申请支取这一条件。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
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
退休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
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
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继承人、
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