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股权投资基金会中,主要的参与者包括了投资者、基金管理者以及第三方服务提供商。
从利益分配角度来看,主要体现为投资者和基金管理者之间的复杂互动关系。
对于股权投资类型的基金,其收益分配往往遵循着一个特定规则,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需要先预扣掉管理费用、托管费用以及营运服务费用等相关开销;
其次,再归还投资者原本的投入资金;
再次,向各投资者支付他们所预测的基准收益;
最后,当以上所有分配都
清算完毕后,如果还有任何剩余利润,那么这个剩余利润会被基金的管理者和投资者按照一定的比率进行瓜分。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募集机构或相关合同约定的
责任主体应当开立
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用于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给付赎回款项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等,确保资金原路返还。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单位的数量按比例向基金持有人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