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的是,您有权利通过向人
民法院提交
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公民、
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之间产生涉及财产或人身关系的争议时,人民法院都将接受其诉讼申请进行案件审理。
对于那些因生命权、身体权或健康权受损而需要
赔偿的受害者,只要他们向
赔偿责任人提出赔偿物质损害及
精神损害方面的申请,那么人民法院都会予以受理。
其次,若有人的人身权益受到了侵犯并带来了实质性的伤害,相关责任方除了需要赔付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这些用来治疗与康复所必需的合理费用外,还有面对因
误工而导致的收入减少部分的赔偿要求。
如若受害者遭受残疾,责任方还需承担配备辅具的费用和支付
残疾赔偿金;如果受害者不幸离世,责任方还须负担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的赔付。
最后,如果由于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而引发了财产上的损失,则需要按照被
侵权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是侵权方在侵权过程中所获得的利益给予相应的赔偿。
假如被侵权人和侵权方不能就
赔偿金额达成共识,且双方无法协调解决,此时只需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做出公正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