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婚礼仪式中的“
彩礼”实际上可被视为一种为了达到婚姻目的而产生的赠与行为。
换句话说,男方与女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完成
结婚注册手续后,“彩礼”应该自然归属到女方手上。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此种情况下,如若并无特别的约定和协议,那么“彩礼”便属于女子婚前个人的财产,并且可由她自行支配和处理。
《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
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
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禁止
家庭暴力。禁止
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