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的是,公司所承担的是社会统筹账户中的一部分责任,与之相对应的,个人需承担并缴费的则是个人账户的相关费用。
其中,社会统筹账户是在员工需要住院治疗时才产生作用,而个人账户可以用于短期内的药品购买和门诊就诊。
其次,关于统筹基金的源头,我们得知,它主要源于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社会保障机构缴纳的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在扣除其中归属于个人账户的那一部分费用后,剩下的金额及利息收入将被认定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再者,关于统筹基金的具体用途,根据现有政策
法规,该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特殊疾病门诊、住院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各种费用。
但值得注意的是,它无法用于支付普通门诊费用以及所有全额自费项目的费用,同时也无法支付由于
违法犯罪行为、酒精中毒、自杀自残、
工伤、生育、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以及其他各类
意外事件(如
挪用公款等)引发的
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