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起诉意即:
在法院运作过程中,若涉诉
当事人因没有充分的理由或法律支持而无法提供足够证照,导致其
诉讼请求被法院拒绝审查并且请求被驳回。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需要在无法获得足够
证据证明罪行存在情况下,劝说
自诉者撤回其自诉申请,或者干脆作出判决驳回自诉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
民法院对于
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
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
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
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
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
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