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乡村居民于道路通行事宜上产生了
纠纷,首先可尝试通过友好协商寻求妥善解决之道;若协商失败,亦可请求相关村级组织展开调解工作;更为严重者,
当事人亦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在乡域内先向人
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程序,祈盼得到公正审判。
生活中此类矛盾冲突屡见不鲜,然而,在国家行政机构、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与其雇员构建
劳动关系之后,许多时候双方能够保持和谐共处并严格遵守
劳动合同所设定的义务和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
诉讼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