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法院应当予以受理的
强制执行申请,理论上一般的
审理期限设定为六个月左右。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
申请执行的
有效期为两年,具体从何日出发,法律并未有明确规定。
然而根据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倘若人
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仍未能展开有效的执行工作,申请执行方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协助实施
强制执行。
而在申请执行的整个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具体时间期限为两年。
此外,申请
执行时效的中止与中断问题也需参照和适用有关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