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专利侵权导致的
赔偿金额,其主要是基于损害数额进行计算。
合法权益受侵害者由
侵权引发的损失,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进行衡量:
即根据发明人或拥有权利的
专利产权人由于侵犯行为而遭受的专利产品销量下降的累计总额,再乘以每个专利产品所可能带来的可观利润,从而得出相应的数值。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人
民法院有权依据
专利权的具体类型、侵权文本的性质以及情节等多方面因素,对蓄意侵犯他人
知识产权且情节较为恶劣的案件,适当提高惩罚力度,即在依循前述方法确定赔偿金额的基础上,将其向上提升一至五倍。
同时,如果权利人遭受的损失、侵权人从中获得的收益以及专利许可费用都难以准确计量的话,人民法院也应参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定,结合专利权的种类、
侵权行为的性质及其情节等多元化的要素,来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这通常会在30,000元到5,000,000元之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第七十一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故意侵犯专利权,
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
赔偿数额。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
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
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
证据判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