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可撤销合同,其行使期间及可能的截止有效日期大致如下:
首先,自合同缔结之日起满五年之际未曾行使
撤销权者,则该撤销权将自动失效;
其次,涉及到因重大误解而产生的合同,其撤销期限规定为
当事人知晓或理应知晓撤销原因之日起九十日之内;
最后,对于受
欺诈、
胁迫以及显失公允等因素影响形成的合同,其撤销期同样设定在自当事人获悉或应当知晓撤销原因之日起计算,且期限需在一年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
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