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持有
凶器而尚未造成他人
人身伤害的状况下,一般的司法实践做法将判断其性质为未遂状态的
犯罪或是中止形态的犯罪,那么究竟应当以何种具体的犯
罪名称对其进行定罪
量刑?答案仍然取决于实施该行为之人的独特情况。
首先,如果
持械伤人并非出于任何
故意伤害他人躯体的意图,那么通常会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来判定为未实行完毕的
故意伤害罪(即未遂)或故意伤害罪(即中止)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形进行判定。
然而,倘若罪犯具有明确欲将对方杀害并剥夺其生命权利的恶意企图的话,那么他们的行径便被视为
故意杀人罪的未完成状态(即未遂)或故意杀人罪在执行过程中的停滞不前(即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