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具备
欠条便有权进行
诉讼程序,但需确保能有效证明双方间确实存在合法
借贷关系。
即使没有银行转账流水记录,同样可以启动
法律诉讼流程。
然而,关于是否必须提供银行流水的问题,答案并非绝对性的。
通常而言,仅凭一张欠条来主张债权的话,还需要提供其他有效的
证据,比如交易记录以及说明
债务形成过程的相关证据材料。
换句话说,银行流水可作为辅助性证明的作用。
至于是否需要更多的
证人证言加以证明
欠款事实,则另当别论,前提并不是必需银行流水。
《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
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
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
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