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在第37天被依法
逮捕的囚犯,其审判期间大概需要五个月左右才能完成。
在整个司法程序中,他们可以享受到最长为七天的案件
拘留期限制,期限限制绝不超过37天。
逮捕后的侦查和
羁押期一般会持续两个月,之后,检察机关需要对相关案件进行审查,这个过程中他们有着一个月的时间来审查处理。
最后,在法院进行审判的过程中,通常需要历经两个月的审限才能得出最终结果。
《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