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非如此,我们将持续不懈地发布通缉令以对在逃
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行动。
如若达到应捕标准之犯罪嫌疑人仍在逃,公安部门有权发出通缉令,采取有力之措施,务求将其抓捕归案。
各级别公安机关均可在自身所辖范围内,依照程序直接发布通缉令。
所谓“通缉令”,即公安机关依法对本应予以
逮捕但却在逃或已
被拘留、逮捕后仍然脱逃的犯罪嫌疑人及从监狱中
逃逸的犯人所编制之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
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
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