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派遣制度中,并无“转正”这一特定概念,仅对于与用人单位直接订立
劳动合同、处在试用阶段的员工方需要经历转正流程。
根据法律规定,三年及以上的固定期限以及无固定期限
类别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时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对于一年至三年之间的劳动合同时长,其试用期上限为两个月;至于三个月至一年之间的劳动合同时长,其试用期则不得超过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
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