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签订的
劳动合同中若明确规定了员工的工作所在地和岗位职务,如果想要调整这些条款,必须经过双方的共同协商并达到共识,否则就有权利终结这份雇佣合约,公司需向员工支付相应金额的
经济补偿费。
然而,如果劳动合同尚未对工作地点和岗位作出明确界定,那就需要强调,公司拥有完全的决策权,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需求来合理调配人力资源。
同时,提醒广大员工,如未按照公司的规定执行新的调动,公司可依照现行的管理制度采取适当措施作出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
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月工资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
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