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取完
失业救济金后,便不可再续缴社会统筹
养老保险及
医疗保险手续。
然而,个人可选择以灵活就业方式进行自主缴费投保两种类型的保险,即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
但需留意,失业救济金的领取存在期限上的约束,无法持续无缝领取。
若在寻找新职位后,由新雇主为你缴纳社会统筹保险,那么便无法再继续享受失业救济金。
《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
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
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