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大会的召开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应由公司的
董事会负责召集本次大会,而由董事长主持召开或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则依次轮流将其职务交由副董事长和其他被股东选举出来的董事担任会议主持人。
其次,必须于会前提前通知各位股东大会有关的具体时间、举行地点以及会议议题等相关事宜。
最后,按预定计划如期展开正式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
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