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各类可能存在的情形,所需处理和耗费的时间各有所异。
大体而言,当
民法院收到
当事人递交的
起诉状后,经仔细审查并确认符合法定提
起诉讼的条件之后,会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
立案;若经过审查,认为所提交的申请并不具备法定的起诉资格,民法院也将在此期限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关于审判程序方面,
简易程序通常持续三个月,而对于普通程序则需耗时六个月方可宣判出
一审结果。
关于上诉程序,
二审法院应在收到第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以及相关
案卷资料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
如在二审立案过程中发现上诉案件材料残缺不全,二审法院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向第一审法院发送补正通知,同时第一审法院需在接获该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补充工作。
至于
二审程序的
审理期限,对于涉及到民事判决上诉的案件,通常规定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果确有必要,经过本院院长的批准,该期限还可进一步延长至六个月。
而审理涉及到民事裁定上诉的案件,其审理期限最短为三十个自然日。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