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律师撰写
起诉状所需支付的
代理费用大致在600至2000元人民币之间波动,这主要取决于法律文书的复杂程度以及研毕所需的时间等多个因素的影响。
通常而言,
代理撰写
诉讼文书的服务费每份为150元人民币以内;而针对涉及专项法律事务文件的制作工作,则在100元至2000元人民币之间。
对于较为复杂的法律事务文书,其代理费用可协商收取,最高不超过预定标准的三倍。
欲了解最新的相关费用详情,请直接与相关律师联络,以便根据您的实际案件状况进行精确的报价和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接受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接受民事案件、
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
代理人,参加诉讼;
接受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
辩护人,接受
自诉案件自诉人、
公诉案件
被害人或者其
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
申诉;
接受委托,参加调解、
仲裁活动;
接受委托,提供非
诉讼法律服务;
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