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做法是不被允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正常情况下,若员工有离职意向,应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雇主,以便对方能够安排好后续事宜。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员工可酌情缩短通知期。
若员工仍处于试用阶段,则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以口头方式提出即可。
在极少数情况下,员工可以随时提出
离职申请,这往往是由于雇主违反了
劳动合同中的条款,严重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所导致的。
例如,劳动合同中蕴含着对工作环境及职业安全的承诺,但实践中雇主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其行为构成重大过失。
在此种情况下的员工,便具有了随时提出离职请求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
欺诈、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
一)用人单位以
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
二)用人单位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