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普通案件的侦查
羁押期通常为两个月;倘若经过上级检察机构的批准,侦查期间最多能再延长一个月;若是涉及重大且复杂的案件,则需经过省级检察机构的审批,方可在原有基础上再延长两个月;而对于可能被判定为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的重罪案件,更是需要得到省级检察机构的进一步批准或决定,才能再次予以延长两个月经考验。
另外,检察机构应当在收到案件后的一个月内做出是否向法院提
起诉讼的决定,但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针对人
民法院审理的
公诉案件,法律要求其在受理案件之后的两个月之内宣判。
当案件因某种原因需要退回给公安机关进行
补充侦查时,所涉期间允许最长达到6.5个月。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